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律师:霸凌者无罪?我送他死刑! > 第36章 鬼才思路,把对方律师送进去!

面对网友们的提问。

罗大翔点点头,眼神里也满是惊喜:“这一次林律师又给咱们上演了一出大戏哦,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只要林默接下来的法律解释没问题的画,是很有可能成立的!

但,想要让组织邪教罪和组织诈骗罪成立的话,得需要非常细节的论述,这非常考虑法律功底,现在就是林默律师展现他法律功底的时刻了。!”

经过罗大翔这麽一说,大家都期待住了!

“那现在看来就是要正面硬拼了!”

也有法学生说道:“林律师是真的厉害,活生生的将自己从婚姻法的不利当中拉扯了出来,将对方带进了自己的领域当中,我相信这个宁红绝对想到不到,林律师会控告她,而且还是组织邪教罪这种小众罪名!”

“是啊!狠狠的期待住了!”

同时。

中央最高法院,三人团。

於冰指着屏幕,笑道:“看看,这小子收集证据的能力,和思路的奇特性,两位见过几个?”

胖老头也是摇摇头笑道:“真特娘是个天才,我想一万年都想不到,婚姻,诈骗,邪教这三个罪名能够出现在一场官司内。”

络腮胡法官点点头:“思路确实奇特,但最重要的是接下来的补充解释了,继续看吧。”

法庭上。

审判长张静红看向了林默,这时候她的眼神已经没有那麽严厉了,她说道:“原告方律师,你对你提出的证据还有什麽需要补充解释的吗?”

林默点点头:“有的。”

当然要解释,不补充解释,细致的论证两个罪名成立的可行性的话,就完全凭审判长和合议庭来评判了。

林默可不会放过这个机会。

只见林默拿起文件,这一刻所有人的眼神都集中在了林默的身上,罪名固然震惊,但能不能成立就看接下来林默的解释了。

林默说道:“首先,我将对组织邪教罪进行补充解释。”

“首先,我来说明一下法律对邪教的定义:邪教是指利用宗教丶气功或冒用其他名义建立的非法组织。这些组织通过神化丶鼓吹首要分子,利用丶散布迷信等手段诱骗丶蒙骗他人,控制,发展成员,危机社会。”

“那麽我为什麽说宁红律师组织邪教罪名呢?”

“她刚刚说视频只是单纯的线下讲座,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据我的调查,参加线下讲座的人都加入了她组建的群聊,群聊中还发放了相关的身份卡片,每一个成员都是经过了她的同意。”

说着,林默拿出了那一张象徵着超级VIP的红色卡片。

“这是他们组织的身份卡片,分为白色,绿色...红色等等,所以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认为,这是一个有组织分工明确的组织。”

“这是入会的过程录音,至於声音属不属於宁红律师,可以进行技术鉴定。”

接着林默又提交了夏灵单独会见宁红的录音,录像内容是“验资什麽的。”

林默继续说道:“有入会的过程,有核心人物,有线下活动,完全可以认定这是宁红律师组建的一个团体组织。”

“第一步已经成立,这就是一个组织团体。”

顿了顿,林默继续说道:“那麽为什麽说这组织是邪教呢?”

“很简单,我们逐条分析,第一条,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林默接过播放视频的权利,将视频中,全场人呼唤宁红,为宁红疯狂的模样全部播放了出来。

“我们可以看到,全场的人都在呼唤宁红律师为‘救世主’‘自由斗士’,还高喊出了‘只有宁红律师才能够拯救我们’这种话语,其他一系列我就不提了,同理。

这里完全就是组织成员在神化,鼓吹首要分子,而宁红就是这个组织的首要分子。”

说完,林默喝了一口水,继续说道:

“我们来说第二条,教义”

“这个组织的教义他们在视频里已经总结出来了,就是‘利用骗婚後的巨额财产达到财务自由的目的’,这就是他们的教义,但他们的教义完全就是负面的,在骗婚的过程当中,无视了正常的恋爱和婚姻关系,以利用法律夺取另一半财产为目的。”

“这个组织的教义完全达到了危害社会的层面!”

说到这里,宁红的脸色已经煞白,开始冷汗了。

她万万没想到,林默竟然这麽会诡辩!这特么都能够联合到一起!

神经病啊!

林默还没停,继续说道:“第三条,利用手段诱骗,发展成员危害社会。”

“宁红律师通过散播离婚就能分割大量财产为由,来吸纳了大量的会员,然後利用法律漏洞,帮助会员们骗取老公的财产,这个行为,通过我的调查,已经完全达到了危害社会的层面。”

接着林默提交了收集来的网友们的对骗婚案件的愤怒。

“这些都是发自网友们内心的恐惧,甚至造成了大量男性的恐慌,他们不敢结婚,不敢接触女性,精神上已经遭受了伤害,引起了社会大面积的恐慌!”

“同时已经对几名男性以及我的当事人造成了经济上和精神上的重大损失!”

林默:“这三条完全达成了法律上对邪教的定义,所以我认为该组织是宁红律师一手建立的邪教非法组织!”

“既然该邪教组织的教义就是进行婚姻诈骗,那麽诈骗罪也能够说明了。”

“所以,我认为宁红律师达成了构成诈骗头目,邪教教主的条件!”

“审判长,我的陈述完毕了。”

轰!

所有人都惊呆了!

林默的话所有人都听懂了!

就是把宁红的这个组织所作所为和邪教的所作所为进行对比,论证这个组织就是邪教!

这特么是集火对方律师了!

“罗...罗老师,这样行吗?”大家立马询问罗大翔。

罗大翔沉思了一下后,点点头说道:“可以的!一个组织不是因为是邪教才被定义为邪教,而是做了邪教的事情才成为邪教,林律师的司法解释通俗易懂,观点明确,结合视频和网路信息充分论证了该组织为邪教的可能性!

接下来就要看合议庭的法官们如何评判了,当然,如果对方律师都有罪的话,这场官司自然就赢了。

说完,罗大翔还肯定的点了点头评判:“看来林默律师的法律功底并不弱啊!说出来就算了,还说的如此通俗易懂,就像是想让广大观众也能听懂,厉害,厉害。”

听闻罗老师的评价,广大网友们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候,身为审判长的张静红也是拿着证据点了点头。

被广大网友捕捉到了这个镜头,大家一喜,有戏!

但宁红那可就崩溃了!

林默的论据有条有理的,就连偏向自己的审判长都点头了,她此刻冷汗直流,慌的背上都已经被浸湿了!

可恶啊!

他法律功底这麽强!

这是正常律师能够想到的论证角度吗!

谁教他这麽打官司的?

林默这个癫子啊!

宁红都想哭了,这论点太特么无语了,但是就是能证明自己是邪教教主啊!

去尼玛的,打个官司自己成邪教教主了,这找谁说理去!

还有,明明自己的线下课如此的严苛,到底是谁把这些视频文件传出去的!

她看向了林默身边那个长相甜美的女孩,越看越像。

“是她!那个贵妇!该死啊!”

宁红怒视着夏灵,想要把夏灵给生吞了!

原来是林默派的卧底!

这个该死的家伙!

她要反击!

可是怎麽反击?

冷静!

冷静下来。

再不冷静我就要进去了!

宁红暴汗,压力巨大无比。

下一刻,宁红想到了什麽,慌不择路的举起手来:“审判长!此视频为非法拍摄,根据法条,偷录偷拍而来的“证据”不具备法律效应!”

本站采用Cookie技术来保存您的「阅读记录」和「书架」,所以清除浏览器Cookie数据丶重装浏览器之类的操作会让您的阅读进度消失哦,建议可以偶尔截图保存书架,以防找不到正在阅读的小说!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