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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秀窝 > 其他 > 做民国倒爷:我的金手指有点无敌 > 第269章 周易收买人心的能力

“镇长,快去给前线发电报吧,按照时间,周易应该早就到前线了。”

乔溪冷静的说道。

周千海望着金恒远丶顾寒衣离去的背影,不解道:“为何不让我们开枪?”

乔溪叹息一声:“你不练武,你不懂他的恐怖,身为大宗师,和我们已经是两个层次的生物,我们在他面前就像是蝼蚁一样可以随手碾死,别说你就就带了十几个巡逻队来,就算是一支完整的万人大军,也不可能对付的了他。”

周千海眼神茫然,完全理解不了乔溪所说的话。

的确,他不练武,但他身边是有练武之人的,但也不过是身负几百斤的力量,十人无法近身的程度。

万人大军都对付不了的存在,那是神仙么?

世上真有神仙?

…………

金恒远时隔十一年後现世,这个消息如同一阵飓风一般横扫武道界。

比起周易,金恒远的名声要大的多,毕竟他已经在当时武道第一人的宝座上坐了半个多世纪了。

半个多世纪,足以让他的名号深入人心。

哪怕是称雄东瀛的剑圣,在大部分人眼里,也是绝对不如金恒远的。

虽然两人没有公开交手的记录,可两人崛起的路线完全不一样。

金恒远出道开始是超级天才,其天赋冠绝同辈之人,而剑圣出道之始虽是天才,但在同辈之中都算不上最出色的人。

打个比方。

金恒远从上小学的时候就是超级学霸,一年就学完六年的知识。

上中学的时候虽然年纪小,但依然是超级学霸,只用了两年就学完了初高中六年的知识。

而上了大学,他依然是超级学霸,并且继续突飞猛进,考研,读博,超级学霸的名号一直戴在他头上没下来过。

而剑圣不同,上小学的时候成绩不错,通常在班里排前列。

读初中的时候,悟性大进,次次考试都能稳定班级第一。

到了高中的时候不得了了,稳定年级第一。

正常人读完初高中需要六年,而剑圣只花了四年。

上大学之後,他的成绩更加出色,顺利的考研,读博。

两人都是博士生,可旁人都觉得金恒远会比剑圣更厉害。

紧接着,大家都知道了金恒远是被奕劻请出来的,同时也要为他的弟子报仇,此时正在佛山,等待那位才名动天下的周易。

…………

惠州城外,周易麾下张牧之率领一个团的兵力驻扎於此,双方暂时休战,硝烟还未散去。

归善县和海丰县都是楼大龙的地盘,楼大龙的主力几乎此时都在惠州城中。

“欸欸欸~~~那边去不得,那边是周大帅的军队,正在和我姐夫打仗,凶得很。”

看到周易直接往城外军队驻扎处赶去,米念英连忙出声阻止。

此时,张牧之领着亲兵出来迎接,数十号人脚下猛地一顿,动作整齐划一,阳刚之音震耳欲聋:

“大帅!!”

“啊?大帅?他就是那位周大帅?这麽年轻??”

米念英嘴巴张大,呆呆的望着周易的背影,转头看着秋生和文才:“他真是周大帅?”

“你不知道吗?我们还以为你知道呢。”

秋生疑惑道。

米念英万万没想到,和自己同行了一路的年轻男人居然是打的姐夫的军队节节败退的周大帅。

九叔道:“你姐夫不是说得了怪病吗?就和周易说,周易要是能治好他的病,就无条件投降。”

周易回了个军礼,赞赏道:“牧之,打的不错。”

张牧之谦虚道:“大帅,咱们的装备绝对碾压,随便换个人都不会比我打的差。”

周易笑了笑,拍了拍一个亲兵的肩膀:“大壮,两个月不见,真成大壮了。”

“大帅还记得我?”

郑大壮激动的浑身发抖。

他没想到,自己这种小人物,只是和周易见过一次面,说过几句话,大帅居然还记得自己。

霎时间,他心中升起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冲动。

“自然是记得,两个月前你来参军的时候瘦的跟竹竿似的,现在壮实的跟牛一样,已经是名副其实的大壮了。跟着你们团长好好乾。”

周易捏了捏他肩膀笑道。

他记忆力很好,但凡是见过面的,说过话的都不会忘记。

而他麾下,但凡是班及班以上的军官,他都记得每一张脸,每一个人的名字。

别看这个能力看起来没什麽用,但在收买人心方面却能发挥很大的作用,特别是那些中下级军官,每一次被周易叫出名字,都会很激动,周易看得出,那种激动是发自内心的。

因为记得名字本就是一种尊重,周易和他们的地位差距很大,可周易却能记住他们的名字,这会让他们感觉到有被重视。

如果你想让别人跟随你,服从你,尊重你,感激你,愿意为你效劳,给他尊重是很有效的。

和周易相反的则是张宗昌,这厮有很多外号。

什麽狗肉将军,诗人将军还有不知将军。

他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也不知道自己有多少兵,甚至连多少姨太太都不知道。

张宗昌不知道自己有多少钱。他胡乱扩兵,这些人都需要养活,钱从哪里来,自然都转移到老百姓身上了。

他的队伍经常有各种流氓土匪加㣉,他也不管这些人怎麽样,是个人他就要,只要愿意给他磕三个响头,就能成为他的兵,跟着他混。

手底下的高级军官跟他敬礼,他问人家是谁,人家回答‘我是您的旅长’。

一个旅长手底下五千人左右,绝对是有数的高级军官,可见这厮有多麽糊涂。

郑大壮挺直了身体,昂着头,面带骄傲的接受其他亲兵的羡慕目光。

周易和张牧之一同进军营,九叔等人也一同跟着进去了。

“大帅,昨天攻打惠州城之後打扫战场,丢了几杆56式冲锋枪。”张牧之禀报道。

天知道,在第一次见到56式冲锋枪的时候他有多麽惊讶,当今世上各**队的主流步枪还是毛瑟1898这样的步枪,拉一下枪栓扣动扳机才能射出一颗子弹。

而56式半自动步枪只要你扣动扳机的速度够快,几秒钟就能把弹匣中十发子弹射出去,射击频率不说快十倍,起码快五倍。

搜书名找不到,可以试试搜作者哦,也许只是改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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