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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主神是家公司 第516章 专属道具

作者:Lithe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10-12 13:55:37 来源:882

这个项目,正是电影《烈日灼心》。

他能够没进入项目就直接确定项目内容,完全得益于之前调查员们走歪了路。

他们竟然将视线聚集在了七年前西陇市的宿安水库案上,所有调查员都在围着那个案子和老警察转。

谁都没有注意到,项目开始就调离西陇,前往厦门任职的警察伊谷春。

其实也不能怪他们,因为宿安水库案确实和主线剧情有着密切关联,可以说它是一切的起因。

如果没猜错的话,应该是有调查员率先注意到了那个案子,在调查中得到了智脑的提示,就一门心思查这个案子,尤其是那半枚指纹,和那个传说中失踪的孩子。

之后的人,就全都被误导了。

这个项目中,乔木尝试了新的执行思路:自己当反派。

他以水库案目击者的身份,勒索三人,迫使他们不停地替他筹钱,甚至不惜再次犯罪。

他一次次强调“这是最后一次”,又一次次食言,一点点将三人逼入绝境的同时,静待无比敏锐的警察伊谷春将他们查个底掉。

三人最终因为自己所爱之人而幡然醒悟,不再心存侥幸——无论是被勒索一事,还是当年灭门案一事。

在三人前往警局自首后,他又说出了当年看到的水库案真相。

有了他的口供,三人如实交代了当年发生的一切。警方很快就依照他的描述,抓到了真凶。

但三人依然要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最终,辛小丰因猥亵罪、故意伤人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因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杨自道因故意伤人罪、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罪,数罪并罚,因有自首情节,且积极退赃,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陈比觉因故意伤人罪,因有自首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乔木本人,因敲诈勒索罪,因有立功表现,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影片中,三人之所以求死,是为了用自己的死,给尾巴一个“简单的未来”。

它的主题是赎罪。

辛小丰身为一个工资只有正式编五分之一的协警,工作极为拼命,永远冲在最前面。

杨自道作为普通的的哥,见义勇为、拾金不昧。

智商163的陈比觉则装了七年傻子,只为了陪在尾巴身边照顾她。

三个人,这样过了七年后,用死亡,完成了最终的赎罪。

乔木做的,则让他们从“无私”,变得“自私”。

一步步将他们逼入绝境,甚至用尾巴的安危,来迫使他们面对自己“不能没有尾巴、不舍得离开尾巴”的“私心”。

最后再用口供,堵死他们寻求死亡的路,给他们一个机会,可以“心安理得”地活下去,去面对尾巴。

从文艺创作的角度而言,这不是一个很好的改动,因为“主旨模糊”,属于典型的“烂改”。

但乔木需要的,只是改变,而不是改好。

……

距离他发帖已经过去二十分钟了,但内部论坛上依然静悄悄的,那个帖子也只有两百多个回复。

大家都有些懵。

真正打心眼里相信乔木能直接终结一个项目的人非常少。

绝大多数人都觉得他大概率就是拿到三个较高的评价,证明自己的实力。

然后公司再出面,宣布不同意他辞职——调查员,尤其是有强化在身的调查员,辞职可不是自己能说了算的——强制结束这场“闹剧”。

他们没料到,这家伙竟然真的终结了一个项目。

此时此刻,人们都在核实,乔木是否遵照承诺,执行未完成剧情探索的项目。

毕竟他要是挑了个就差最后一哆嗦的,那就纯粹是拿人当傻子玩了。

但他们马上就发现了一个麻烦:被终结的项目,已经自动从项目列表中消失了。他们根本无法确定这个项目之前的情报开发情况。

但这个世界上,总有一些无聊到极点的神人。

就在所有人一筹莫展之际,一个人,直接贴出了《水库惨案》项目信息与进阶情报列表的完整截图。

按此人的说法,他周日的时候突发奇想,干脆将所有内部项目的信息都截图存在个人终端里了,现在正好能用上。

而且人家说了,下周日会再全部截一次图。

真的是世界大了,什么无聊的人都有。

但托无聊的福,人们也得以确认,这个项目的情报,的的确确是一片空白。

剧情人物就是一个老警察,唯一的剧情线索已经在项目名称里了。

这就意味着,那个乔木,是真的凭一己之力,在一次项目内,硬是找出了所有主要剧情人物、搞清楚所有主要剧情线,然后再大改剧情、终结项目。

但这怎么可能?!

内部论坛的轩然大波,就此掀起:

哪怕你天赋异禀,但你改造剧情之前,总得先用一次进度,把剧情过一遍吧?

你过一遍完整剧情之前,总得先用一次进度,找到剧情的开端和剧情人物吧?

这压根儿就不是一次能搞定的事情!太违反常理了!

哪怕你真的后台过硬,有一大堆人提前进去替你探索,可他们探索出来的内容,智脑会直接记录的啊,根本不可能偷偷篡改成你的功劳。

除非你真的是智小脑!

大讨论,就此展开。

上一篇帖子,几乎没人在意乔木是不是被冤枉的,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可怜的家庭,和成千上万仗义疏财的同事身上。

这一篇帖子,同样的,根本没人讨论乔木是不是被冤枉了。

这个话题已经纠结够久了,大家都有些厌烦了。

不是不在乎了,而是厌倦了。公众舆论传播,就是这么奇妙。

无论是对执行项目有着切身体验的调查员们,还是那些从未执行过项目,对项目有着强烈好奇的其他部门员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一件事上:

一个人,要如何做到一件理论上绝对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调查员讨论得热火朝天,拼命想找出真相,证明他们不是吃干饭的。

其他同事则看得津津有味,毕竟调查员们平日里可没这么喜欢讨论项目,就算讨论起来,也是云山雾罩。

毕竟内行讨论问题,只要自己人能听懂就行,全都是很简洁的说法,外行人根本无法理解。

现在如此大规模高强度的探讨,极大地满足了非调查员的好奇心。

一下午的讨论,让各个分部各个部门的领导叫苦不迭:几乎所有员工,都捧着手机不工作了。很多亟需赶时间的工作,就这么被搁置了。

当公司所有人都明目张胆地摸鱼时,但凡有脑子的领导,都不敢硬怼,只能堵不如疏,由他们去。

或者干脆加入他们。

这场大讨论,两个小时后,就给乔木本人的帖子干没影了,前几页根本找不着。

但最终,他们也没能讨论出一个足以服众的结论来。

唯一的共识就是:想要知道真相,得有个人和乔木一起进去。

内部论坛很快就有一大群人联名要求和乔木一起执行项目,扬言这是“见证”“公证”。

他自然不会搭理他们。

几天后,拿到这一次的终结项目奖励后,乔木直接去了总部。

因为他得到研发部和生产部通知,两个月前申请的个人专属道具,终于完成了。

生产部在大兴,即使是公司员工,也不能随意去。所以东西被送到总部研发部,通知他来这边领取。

此时此刻,乔木就仔细打量着自己的首个专属道具:

一沓装订好的A4纸,第一页很干净,只有六个初号宋体大字【地狱劳务合同】。

乔木看到这六个字,有些疑惑地看向旁边研发部和生产部的同事。

生产部的李工一脸“我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的表情,对此毫不关心。

研发部的崔工则一脸无辜地耸了耸肩:“你应该买过或者见过商城中的战利品吧?你知道这玩意儿就这样,千奇百怪。”

“有说明书吗?”乔木小心翼翼地拿起那沓纸,生怕不小心弄坏了。

“放心吧,我们做过测试了,不会弄坏,也不会弄脏……”对方想了想,改口道,“会弄脏,但它有自清洁的能力。”

“测试?”乔木前后翻动着,随口问道。

“当然,毕竟东西经我们的手,你不会认为我们看都不看就会给你吧?”对方笑道,“肯定要经过我们测试,搞清楚每个道具最基本的能力和潜在的威胁,进行登记,才能放心交给你们。”

“那你们不就能复制这东西了?”乔木好奇追问。因为他想到了那个只剩下小半个身子,以至于他都不敢再用的替身娃娃。

这种好东西,请再给他来一打,价格不是问题!

“不能,”崔工摇头,“要是能的话,何必单列出来呢?非要说的话,你可以理解为,这玩意儿很特殊,一次只能做一个出来。哪怕后面紧跟着做第二个,做出来的,也会是别的东西了。”

“就好像世界上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乔木恍然。

“没错,”对方笑道,“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世界上没有两颗完全相同的星球,这样更形象,更能描绘那种巨大的差异。”

见乔木打开第一页开始阅读,他又主动介绍:“大部分道具,都是我们从零开始探索、测试的。刚生产出来时,我们对它也一无所知。

“你的这个道具还挺方便的,大部分内容都自己写进去了。就有几点需要没写进去的,需要跟你交代一下。”

乔木闻言,干脆先收起来,认真听对方说。

“第一点已经说过了,就是这玩意儿不怕破坏……”崔工犹豫一下,纠正道,“至少不怕常规手段的破坏,有没有极限我们也不清楚。”

“第二点比较特殊,它能够随持有者的个人意愿,变成各种形态。

“我们试出来了很多,例如其他合同、考试卷、签到表、工资单、倡议书、各种书籍、照片、球类、鞋子、衣服、许愿牌、桌椅等等,五花八门。”

乔木惊异地看向手中的合同,心中一动,果然,眨眼的工夫,他只感觉手中一沉,合同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颗篮球。

他大感惊奇,甚至还拍了两下,发现这就是一颗真篮球。

随着心思,篮球消失了,重新变成合同。他又想了个东西,这次,合同没有变化。

见他发愣,崔工好奇地问:“你想的是什么?”

“羽毛球。”他如实说。

对方点头:“我正要说呢,我们总结的规律来看,它能变的东西,都是能在上面签名的。”

“怎么感觉是要骗别人的签名?”乔木闻言,忍不住吐槽。

“宾果!”对方却打了个响指,“还真让你猜中了,具体内容,你看里面的细节就都明白了。”

寒暄了几句,生产部的李工完成了交接就走了,崔工则去隔壁屋忙自己的去了,走时还叮嘱乔木,有什么事儿都可以去隔壁找他。

他独自坐在空无一人的房间中,读起了那份合同。

合同的内容,总结起来就是:乔木作为合同的甲方,任何签署本合同的人,都将自动与他达成为期15天的劳务关系,成为合同乙方。

在此期间,他可以随意使唤乙方做任何事,乙方拥有自主意识,可以讨厌他、埋怨他,甚至辱骂他,但一定会不打折扣地完成他交付的工作,且不会耍任何小聪明,打任何擦边球。

例如他控制了一个埃弗雷特的调查员,命令对方去尽最大努力破坏埃弗雷特。对方肯定恨他,但一定会在合同期限内照做,而且为了完成工作,不会向任何人透露这个秘密。

看到这个他就明白合同为什么能变化了,就是为了骗人签字。否则傻子才签这种合同呢。

但合同也有很多限制,例如他不能对乙方做任何违反普适性法律与公序良俗的事情,如谋杀、虐待、骚扰、人格侮辱等。

其次,他不能要求乙方去做他认为对方很可能做不到的事情。

例如他不能要求上面那位调查员去毁掉埃弗雷特,因为他自己很清楚对方做不到——除非他能给出让对方能做到的方法。

再次,当乙方受伤、生病时,有权要求休假。如果对方提出请病假,在对方伤病不再影响工作之前,他都不能使唤对方。

最后,他必须给对方发工资。虽然工资多少,如何支付,完全由他说了算,但不能不给。

各种限制有不少,但比起道具本身的效果,其实无足轻重。如果没有这些限制,那这个道具就真的太逆天了。

还有,所有签过该合同的乙方,都会被收录入【地狱人才档案管理中心】。乙方在合同期内对甲方的印象越好,甲方未来续签或复签的成功率越高。

如果乙方连续三次同意续签,中间没有空档期,三次后,对方将自动成为地狱的员工,受该合同的约束,期限是永远——但甲方可自愿取消约束。

这里所说的“地狱”,应该和合同标题的“地狱”一样,都是虚称。和路西法之翼背负的地狱没有直接关联。

毕竟翅膀的地狱不招收活人。

看完之后,思索着自己为什么会得到这么个专属道具的他,想起了之前咨询到的内容:

专属道具是什么样,完全取决于调查员接受评估时的信息而定。

他当时……刚刚搞定GEASS和卍解,保命能力极强,没什么生存压力。

但他也将东仙要弄进了地狱,忽悠对方和翅膀订立了契约。

他若有所思: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当时其实是有些担心,害怕自己无法驾驭这些员工?

于是就有了和“控制地狱员工”有关的道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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