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乐秀窝 > 其他 > 隐蛾 > 128丶一幡权与四幡值

隐蛾 128丶一幡权与四幡值

作者:徐公子胜治 分类:其他 更新时间:2024-10-11 23:36:32 来源:882

所谓废逐,是指在革籍的同时,还要废去其术法修为。

对某些人来说,这可能是比死还要难受的处罚,从高高在上的奇人异士,又重新被打回原形。

比废逐降一等的处罚就是革籍,意味着逐出术门,得不到后续传承指引,也不再有各种资源支持。

但术士的修为仍然保留,作为代价,仍要接受术门监督,不得妄动丶妄传术法。

被革籍的术士若再有违禁之举,那麽就会被废去修为,变成废逐。

假如不是出了隐蛾这个变故,并有隐蛾提供的确凿证据,惠明石家的事其实很不好查。

就算宗法堂想对付石家,专门派来一个的「工作组」,估计也查不出多少实质性的罪证,弄不好还得给他们发个锦旗丶奖状啥的。

惠明石家一直注重团结术门同道丶与方方面面搞好关系,慷慨大方丶乐于助人……至于那些脏活,明面上并不是石家术士乾的,也用不着脏了他们的手。

这次对付隐蛾,之所以没有单独交给苦茶子顾江去处理,因为关系重大,保洁部可能无法完成。

更重要的原因,这是石豪武自己挑头乾的,也是他亲自策划的方案,却让隐蛾抓住了破绽……

谷椿和宗正这两位长老赶到惠明,把姚少兰也带去了。

石家从警方那里捞人,当然不缺本地关系以及自家的法务人士,但身边恰好有一名精通法律的术门弟子,宗长老也不介意多带一名自己的顾问。

进去四十八小时后,石豪武等七人暂时被捞出来了。警方的调查还没结束,告诉他们暂时不得离开现居住地,要随时接受进一步讯问。

但宗法堂这边明白,这个案子警方肯定是破不了的。

这七人被接走,随即落到了宗法堂手中,被分开一一接受查问。他们中也有硬骨头,顾江没开口也不能再开口,在第一时间居然就自尽了。

顾江发现情况不对,立刻就选择自我了断,因为他知道,自己的事就是石家的死穴,而他本人肯定是跑不了的,这麽做或许还能保全其他的人。

顾江的死,是宗法堂有关人员的疏忽,谷长老随即下令采取防范措施,让其馀人等想死都死不了……至少也要等到该死的时候再死。

对此疏忽负有责任的人员,同样要接受宗法堂的调查。

果如康如林所料,是二长老宗正亲自审问的石豪武。过程不必细说,反正最后这小子连自己上高中时欺负女同学的事都交代了。

至于石豪生,他见到谷长老便放弃抵抗了,态度非常配合。石豪生知道自己这次死定了,但他这些年早就看不惯家主以及石豪武,索性把了解的内情全说了。

宗法堂最终的处置结果,石志斋丶石豪武丶石豪生这三人「闭死关」。

所谓闭死关是个委婉的说法,因为宗法堂并不是世俗间的执法机构,各位长老以及所属术士更不想亲手杀人。

术士可以闭关嘛,那就让他们「自愿」闭关直至升仙吧。

加上胡叔略丶顾江已死,参与此次事件的石家高层被一网打尽。除了他们五人,石家另有七名术士被废逐,他们不仅是知情者,也参与了策划以及行动接应。

另有十五名术士被革籍。

石家三十七名在籍术士,五人诛丶七人废逐丶十五人革籍。还剩下十人,在受到训示之馀,皆被封禁一年。

所谓训示,就是宗法堂披露调查结果,公告石家为何被查,都犯了什麽事丶牵连到哪些人,希望众人引以为戒。

训示名单,将在术门内部公开。

石家所有术士都受到了宗法堂的训示,并处以追夺。

追夺,就是追夺所受之惠。

并非术士本人合法购置或亲造,而是由石志斋这一支传承嫡脉所赐与或赠送的丶与术门及术法有关的东西,将被宗法堂追回。

比如从苍云祖师那里传下来的飞天法宝一片云,就被宗法堂收回术门了,这样的东西还有很多。

石家所有的术士,哪怕是知缘客,就算有人未与其事也未知其情,但皆受其惠,同样受到了训示与追夺的处置。

就连宗法堂长老康如林,也在被训示与追夺之列。

对知缘客的处置则分两种情况,行迹恶劣的,再加一条禁授。

禁授,就是说这个人以后术门不收了,不会再指点丶传授其术法,更不许其人将所得术法外传。比如小平头李唯凭,就被列入了禁授名单。

其实李唯凭这种人也不太好处理,他确实是跟在石豪武后面跑腿的,但并不知晓真正的内情,重要的事情甚至都没资格参与。

无籍可革丶无功可废,总不至于杀了吧?

知缘客确系无关的,训示与追夺即可。比如李唯凭的姐夫石豪图,就是受此处置,假如将来他能修炼入门,仍然可以成为正式的术门弟子。

李唯凭的姐姐李莼,如今是入微门的二阶墨客,她并未被革籍,只是受训示封禁一年并处以追夺,但仍是术门弟子。

最新地址:22biqu同类热门:→

像她这样的石家术士,总共有十名。原先的传承嫡脉被术门废止了,那这一批弟子今后怎麽办?

按原则他们会移到康如林这一脉,要麽康如林亲自去管,要麽康如林指派某位门下负责。包括石豪图这样未被禁授的知缘客,也依附于这一脉。

对惠明石家这种庞然大物,处置起来比上述的名单和数字要复杂得多。

就以追夺为例,什麽东西要收回术门,也必须要有缘法依据。石家这麽多人,又拥有庞大的术士群体,这麽多年本身就创造了巨量财富,并非全是巧取豪夺。

石家还拥有很多产业与各种资产,来历与情况各不相同,有些可能会被追夺剥离,并由术门派人接手。

但有的还要留给石家的相关人士,那本来就应该是他们的。

就算应当剥离和接管的产业,操作层面也非常复杂,定下处置原则之后,估计一年半载都没法彻底弄完。

所以宗法堂不仅调来了姚少兰这样的律师,还调来了财务丶审计等各方面的专业人员,进行查证丶甄别丶整合操作。

石家仍有不少资产然留了下来,毕竟并非所有的人都参与了石志斋他们的破事,也并非所有东西都是非法所得,就算被追夺,也要有追夺的缘法依据。

宗法堂接管了原石志斋暗中控制的两家矿业公司,还有一家拥有多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的种植集团,其产出都与修炼资源有关。

康林酒店也被宗法堂接管了。

术门宗法堂也拥有资产吗?那是当然,它本身就负责总管术法修炼资源的开发,以及协调分配,具体产业会交给相应的术门负责经营。

这次最大的收获,则是石家密库中的收藏。密库是四位长老一起开启并进入的,每件东西都进行了鉴别与登记。

其中最珍贵的,或许还不是一片云,而是苍云一脉历代祖师留下的炼器传承,记录在一枚紫玉斑竹简中,也就是传承竹箴。

重大原则问题,当然要由几位长老拍板决定,最终的处置方案,也需要宗法堂长老点头确认,但相关的细节工作,不可能都是长老们亲自去做。

宗法堂从各术门调来了五十多名术士,专门处理这些纷杂事务。

由此可见,身为隐蛾的何考,主要只是起到了提供线索的作用。他是开了两枪就跑了,真正的善后工作,还需要这麽多人一起忙碌。

假如就是区区何考自己,想正面硬刚惠明石家,可能会被碾得渣都不剩。但在代表大义名分的宗法堂面前,石家根本就没还手的馀地,这就是秩序体系的力量。

宗法堂当然有足够的实力,但在处置过程中,并未发生任何一起动手斗法事件。

五十多名的术士,不仅身怀绝技,还掌握了各方面专业知识,这几天都在加班。四位长老也抽空开了个小会,有一件事需要讨论,那就是怎麽回复隐蛾?

这次的证据线索就是隐蛾提供的,而隐蛾也算是最直接的受害者。宗法堂收拾了石家,无论是赔偿还是感谢,都得对隐蛾有所表示。

前文有述,所追夺的每一件东西,都要有缘法依据,这其中就包括了锁灵阵。锁灵阵不是石家自己打造的,也是苍云一脉自古传承之物。

这套阵器共有四件,黑色的主幡又称锁灵幡,蓝丶黄丶红三色的阵眼旗幡,则称天灵幡丶地灵幡丶人灵幡。

锁灵阵一旦运转,可以锁困一方天地。除了器物之外,更重要的阵法传承,否则有人拿到东西也未必会用。

但阵器缺一不可,地灵幡被隐蛾拿走了,锁灵阵也就废了。锁灵阵的价值,甚至无法用金钱衡量,术门当然想将地灵幡收回,但也不好让隐蛾就这麽交出来啊。

更尴尬的是,锁灵阵可以限制隐蛾之能,隐蛾也不会希望再有人拿这个来对付自己,所以宗法堂都没法开口。

「隐蛾先生OR女士,地灵幡被你拿走了,能对付你的锁灵阵便没用了,请你把它还回来吧。」——只要不是脑子有大病,恐怕都说不出这种话。

谷椿还特意把剩下的三杆旗幡拿来了,就放在桌上,几位长老看着都暗自皱眉。

给人的感觉总是二乎乎的宗长老,开口问康如林道:「老康,你可是术门的炼器大师。就你所知,能否重新炼制一杆地灵幡,将锁灵阵修复完整?」

康如林本来就不想提这事,可二长老偏要问他,他不得不答道:「根据苍云一脉的炼器传承,包括历代七阶以上祖师的炼器心得,理论上倒是可以重新炼制。

但锁灵阵是一体炼制的,不仅是所用材料,包括祭炼的过程,皆一体关联,否则也不会构成如此精妙的阵法。

单独炼制一杆地灵幡,理论上倒也不是不可以,但恐怕没有原件好用,不仅影响阵法运转,还有可能会削减阵法威力丶令其失去很多妙用。」

野凤凰:「你不用说得这麽专业,就直接讲,炼制一杆完全能替代的地灵幡,代价多大?」

康如林:「虽然比不上重新炼制一套锁灵阵,但也差不了多少,阵器的特性就是如此。况且祭炼锁灵阵的材料,术门如今并没有收存,能否找到须看缘法。」

谷椿:「哦,伱的意思,是必须要收回地灵幡吗?那麽就由你来代表宗法堂发话,请隐蛾交还此物。

至于怎麽补偿,这次从石家可追夺不少好东西,也由康长老决定吧。」

康如林赶紧摆手:「我可不是这个意思!」

野凤凰:「老康,这件事首先就应该由你来拿主意,别等我们说话。」

康如林沉吟道:「我的想法,莫不如把锁灵阵就送给隐蛾。他只拿走了一杆地灵幡也没用,我们便把剩下的三杆旗幡都给他。」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